来信时间:2024-12-26 09:25
来信内容:
我于1995年12月份在镇民政办一次性缴纳了200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时是农村户口,后来户口转为宜昌市城镇户口。如今已29年了,请问我还能享有相关养老政策吗?如果不能,可否退保或转保?
回复单位: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12-26 11:35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我中心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您关于老农保退保事宜的来访,老农保已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废止,建议当事人携带老农保参保手册,身份证及农行卡到保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办理退保手续。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10-5991750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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