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4-152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 ||
标题: |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保政办发〔2021〕6号文件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2024-06-27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
保政办发〔2021〕6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中心: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鄂财监发〔2024〕13号)文件规定和国家关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保康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保政办发〔2021〕6号)。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兑现招商引资政策的依据。
2024年6月27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10-5991750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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